江蘇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歐盟對玻璃 纖維網格布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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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獲悉,歐九鼎新材13.25-0.20-1.49%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玻璃纖維網格布作出了反傾銷初裁裁決,對原產于中國的玻璃纖維網格布征收48.4%~62.9%的臨時反傾銷稅,其中本公司在內的14家未被抽樣的企業(yè)適用57.7%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稅款由當地進口商承擔。
本公司2010年向歐盟出口的涉案玻璃纖維網格布的銷售金額約為715.63萬元人民幣,約占本公司2010年全年營業(yè)收入的1.33%。
因歐盟委員會在信息收集處理階段未能就玻璃纖維網片的基本特征獲得明確的結論,因此決定暫時將其列入涉及產品范圍,待進一步收集信息及向有關方調查后再做決定。本公司2010年向歐盟出口玻璃纖維網片的銷售金額約為3,542.12萬元人民幣,約占本公司2010年全年營業(yè)收入的6.58%。此次歐盟委員會的反傾銷稅率為初裁結果,根據歐盟反傾銷調查程序,預計6個月內歐盟委員會將發(fā)布最終裁定結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本公司將繼續(xù)關注歐盟反傾銷終裁結果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持續(xù)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2月21日